國際信號準則的訂立是為海上航行安全及不能使用語言的情況提供一個溝通的方法。旗號、聲號及燈光信號是其中三種海上通訊的方法。

每支旗均代表不同的信號,有的用英文字母,有的用數字作為代號。不同顏色及圖案的旗皆有不同意思,甚至有些旗幟在不同情況下會表達不同的意義。
以下列出二十六支用英文字母作為代號的旗幟及其表達之意思。

A 我有一位潛水人員在水中,請保持距離及慢駛。   B 我正裝卸或載有危險品。
C 是 (肯定的或"前組的意義是肯定的")   D 請保持距離,我船航行上出現困難。
E 我正向右轉。   F 我無航行能力,請與我聯絡。
G 我需要領航。
當漁船在釣魚地方附近時,此信號代表"我正在下網"。
  H 我有領航在船上。
I 我正向左轉。   J 不要接近,我正著火及有危險品在船上,或我正洩漏危險品。
K 請與我聯絡。   L 請立即停船。
M 我已停船及不會在海中移動。   N 不是(否定的或"前組的意義是否定的"). 此訊號或可以影像或聲音發出。對聲音或無線電傳播來說,此訊號必定是"不是"的。
O 有人跳海。   P 在海港內,此信號代表"船隻準備起航,所有人須返回船"。在海中,此信號可作為聲號,表示"需要領航"。
在海中,被漁船使用時,可表示"繩網被物件纏擾"。
Q 本船並無疫症,請求無需檢疫。   R( 沒有特別意思 )
S 引擎正操作倒後。   T 請避讓,我正拖網捕魚。
U 你正駛向危險中。   V 請求援助。
W 請求醫療援助。   X 停止你的行動,注意我的信號。
Y 我在爬錨中。   Z 我需要拖船。當漁船接近釣魚地方時,發出此號表示"我正在拋漁網"。